上菊法名字的含义

上菊法五行解析
81

上菊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

结合五行、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

  年柱 月柱 日柱 时柱
公历生日 2024年 12月 27日 15点
农历生日 甲辰年 冬月 廿七日 申时
生辰八字 甲辰 丙子 乙丑 甲申
五行属相 木土 火水 木土 木金
上菊法名字的含义

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

【上】上这个字用于起名时的美好寓意是追求进步,卓越出众。

【菊】菊花作为高雅花卉的代表,常寓意着纯洁、坚贞不屈、吉祥如意、学术成就等美好的寓意,是一个优秀的起名选择。

【法】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如正义公正、法治社会、医道法律、化解纷争、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

上菊法这个名字好不好
简体 繁体 笔画 字意五行
3
11
8
天格 人格 地格 外格 总格
【4】 【17】 【23】 【10】 【26】
【火】 【金】 【火】 【水】 【土】
【凶】 【半吉】 【大吉】 【凶】 【凶】
天格17的解析:天格是姓氏格,姓是祖辈流传下来的,其数理对人生的影响较弱。

上菊法 天格象素

(四象之数)四象之数,待于生发,万事慎重,不具营谋。 (凶)

上菊法 天格解析

万事休止数,不足不全如同画饼充饥。
诗曰:溯体凶变不具整,残废病难兼夭折,破家亡身招灾祸,苦苦之中有孝人。

凶变,身遭凶变的万事休止符。(凶)
基业:美貌、香艳、破家、灾危、劫财;损家业。
家庭:六亲缘薄、兄弟如同画饼,热心相助者少。应看开一些。
健康:衰弱,外伤,皮肤病,夭折病死,发狂病。
含义:属破坏的凶就数,不足不全的灭亡之数。进退不自由,独立乏能力。大多辛苦困难,或者与其他凶运配合而致发狂病死,夭折。或者放浪,破灭,逆难终成废人。但孝子、节妇、怪杰等,也有出自此数者。
地格23的解析:地格数是前运格和基础运格,代表少年时期。

上菊法 地格象素

(壮丽) 旭日东升,壮丽壮观,权威旺盛,功名荣达。女性不宜此数。 (大吉)

上菊法 地格解析

旭日东升的发育旺盛数,伟大的领导运,权力旺盛,感情锐利可爱。(女性用则不吉,婚姻不顺)
诗曰:旭日东升势壮当,男属头领女寡向,终至荣达功名显,龙虎添翼声势强。

旭日东升发育旺盛数。(大吉)
基业:首领、君臣、暗禄、财库、进宅、学士。
家庭;男人园地,女人则零落,人格此数多克夫。
含义:伟大昌隆之运。威势冲天之象,微贱出身,逐渐长大,终至首领。有如凯旋之将,猛虎添翼之势。权力旺盛,致胜事业,功名荣达,大志大业可成。但平常气血强旺,临事恐过度而为憾。然而感情锐利,壮丽可爱,实属贵重的运数。但女性有此则不及此,其理由同于二十一数,妇女凡主运以及他格有此数者,难免转成零落而绣榻悲寒也。
人格17的解析:人格数又称主运格,是整个姓名的中心点,影响人一生的命运。

上菊法 人格象素

(刚强) 权威刚强,突破万难,如能容忍,必获成功。  (半吉)

上菊法 人格解析

权威刚强,有己无人,以至于与人不和,如避开此短处则为大吉。
诗曰:突破万难权威高,刚性固执如英豪,须事谨慎守和平,可得大功福绵绵。

突破万难的刚柔兼备数。(半吉)
基业:天宫、将星、威武、艺术、文明。
家庭:女性若能教养女德,贤慧者可望园满。
健康:心身健康,可望长寿。
含义:权威刚强,有已无人,以至与人不和,如善于避开此短处,则为大吉。意志坚定,具突破万难的气节是其最大的优点。如过于无理任性,恐反成失败,如果立志勇往向前,必成功而建大业。若陷过刚而变固执,必招厄患,切要警戒。妇女有此数者易流于男性化,如果能涵养女德,存心温和,福禄自然随之。但先天条件弱的妇女,反要用此数为妥。
外格17的解析:外格通常指和社会上的关係的融洽程度。其数理对人生的影响较弱。

上菊法 外格象素

(终结之数)终结之数,雪暗飘零,偶或有成,回顾茫然。  (凶)

上菊法 外格解析

万物终局,充满损耗数,大凶,不宜使用。
诗曰:万事终局万事空,逆难失意逢空亡,病弱短命多暗淡,克夫伤子破家风。

零暗,万业终局充满损耗数。(凶)
基业:天福、文昌、散财、官禄、破危、矢寿。
家庭:家内总是冷眼旁观者多,伤害妻子破镜难圆、百忍者尚可平安。
健康:杀伤刑罚,病弱、灾危、女易风流。心性变态。
含义:境地悲凄,空虚无物,人格有此数者,多灾短命。如同日没,四顾茫茫,神哭鬼嚎凶之象,行万象乏气力,常陷于不如意,凡要求功,因多障碍渐自失败,遂致破家亡户;或者贫困逆难叠至,无眷属之缘,或者自幼失亲,或者病弱,遭难,或者有不测之灾祸;或者犯官府等,难免非业非运。三才配合不得其宜者,大都中年后编进黄泉之籍。然万人中有一二例外,可绝处逢生。
总格17的解析:总格数有称后运格,影响个人中年至晚年的命运。

上菊法 总格象素

命运被压抑而不能伸张,基础不稳,害脑害肺,甚至发狂。   (凶)

上菊法 总格解析

1、总论:早年费尽心力而无所成,遭受很多意外的灾害与打击,幸能逃过灾难,中年后事业有成,名利可得,切勿好高骛远企图从事超过自己能力、财力的事业而劳命伤财。
2、性格:性格独立而早熟,在创业过程中碰到任何挫折都能忍受,主观意识较重,大都不甘屈于人下,应注意成长期勿流于问题少年之途,而影响前程。
3、意志:意志不够坚定,常有与身份不相应之企图,但耐性尚佳思想高远,可得一时的成功。
4、事业:早年辛勤劳苦而收获少,有志难伸之象,六亲又无助,靠孤军奋斗,中年后有成功机会。
5、家庭:六亲缘薄,夫妻欠圆满,子女难靠,家庭有不安之兆。
6、姓名测试爱情:男女皆得好胜顽固之配偶,婚后常有争执,应多忍让,免造成姓名测试爱情危机。
7、子女:子女皆聪明活泼,稍嫌过于顽皮,常给父母惹麻烦,长大后独立心重。
8、社交:外缘及人际关系尚可,天性喜助他人,但内心孤高苦闷,容易被卷入朋友的是非中,而遭受损失。
9、精神:对外乐观,内心空虚,心情欠开朗,为家庭及事业劳苦不安。
10、财运:早年困苦,中年财利可得,但有因判断错误而失败之灵意,应谨慎注意。
11、健康:易患脑症,呼吸系统、神经衰弱、筋骨酸痛、精神分裂、外伤等。
12、老运:晚景物质不缺,但精神仍不安宁,缺乏天伦之乐。
上菊法名字的寓意

读音:shànɡ

繁体:

笔画:3

部首:

上字是什么意思:上1、用在用在名词后边,表示时间、处所、范围;2、用在动词后边,表示开始、前进、趋向、完成

上字详解:〔古文〕丄?【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時亮切,音尙。在上之上,對下之稱。崇也,尊也。【易·乾·文言】本乎天者親上。 又【廣韻】君也。太上極尊之稱。【蔡邕·獨斷】上者,尊位所在。但言上,不敢言尊號。 又上日。【書·舜典】正月上日。【註】孔氏曰:上日,朔日也。葉氏曰:上旬之日。曾氏曰:如上戊,上辛,上丁之類。 又姓。漢上雄,明上觀,上志。又上官,複姓。 又【唐韻】時掌切【集韻】【韻會】【正韻】是掌切,?商上聲。登也,升也,自下而上也。【易·需卦】雲上于天。【禮·曲禮】拾級聚足,連步以上。 又進也。【前漢·東方朔傳】朔上三千奏牘。 又與尙通。【詩·魏風】上愼旃哉。【前漢·賈誼傳】上親,上齒,上賢,上貴。又【匡衡傳】治天下者審所上。 又【韻補】叶辰羊切,音常。【楚辭·九懷】臨淵兮汪洋,顧林兮忽荒。修予兮袿衣,騎霓兮南上。 又叶時刃切,音愼。【王微觀海詩】照本苟不昧,在末理知瑩。忽乗摶角勢,超騰送崖上。 又叶矢忍切,音審。【郭璞·遊仙詩】翹首望太淸,朝雲無增景。雖欲思陵化,龍津未易上。 【說文】上,高也。指事。時掌切。◎按字有動靜音,諸韻皆以上聲,是掌切,爲升上之上,屬動,去聲,時亮切,爲本在物上之上,屬靜。今詳《說文》上聲上字,高也,是指物而言,則本在物上之上亦作上聲矣。依諸韻分動靜音爲是。後倣此。


考證:〔【楚辭·九懷】臨淵兮汪洋,顧林兮忽荒。修予兮袿衣,騎電兮忽上。〕 謹照原文騎電改騎霓。忽上改南上。

上字来源解释:出自唐代王维的《奉和圣制从蓬莱向兴庆阁道中留春雨中春望之作应制》:銮舆迥出千门柳,阁道回看上苑花
出自宋代秦观的《虞美人·碧桃天上栽和露》:碧桃天上栽和露
出自金朝元好问的《台山杂咏》:太行直上犹千里,井底残山枉呼号
出自宋代晁冲之的《春日》:阴阴溪曲绿交加,小雨翻萍上浅沙

读音:

繁体:

笔画:11

部首:

菊字是什么意思:菊指菊花。千姿百态的花朵,傲霜斗雪、独立寒秋、不畏严寒的性格使人倍加喜爱。梅、兰、菊、竹合称四君子。

菊字详解:【唐韻】【韻會】?居六切,音掬。古作蘜、鞠。【爾雅】蘜,治蘠也。【郭註】今之秋華菊。【禮·月令】鞠有黃華。【屈原·離騷】夕餐秋菊之落英。 又水名。【水經注】湍水又南,菊水注之,水出西北石礀山芳菊谿。 又【韻補】訣力切。【賈島詩】九日不出門,十日見黃菊。灼灼耀繁英,美人無消息。【集韻】亦作蓻。


考證:〔【唐韻】【韻會】?居六切,音掬。古作蘜。【說文】蘜,治牆也。【郭註】今之秋華菊。【禮·月令】蘜有黃華。〕 謹按郭註係爾雅之註,今改說文爲爾雅。?照原文牆字改蘠字。月令蘜字改鞠字。古作蘜之下增鞠字。

菊字来源解释:出自两汉刘彻的《秋风辞》: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出自南北朝江总的《于长安归还扬州九月九日行薇山亭赋韵 / 长安九日诗》:故乡篱下菊,今日几花开
出自两汉刘彻的《秋风辞》: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出自宋代王禹偁的《村行》:马穿山径菊初黄,信马悠悠野兴长

读音:

繁体:

笔画:8

部首:

法字是什么意思:法: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行为规则。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

法字详解:〔古文〕佱灋?【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法也。【書·呂?】惟作五虐之?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法字来源解释:出自魏晋向秀的《思旧赋》:然嵇志远而疏,吕心旷而放,其后各以事见法
出自唐代李商隐的《韩碑》:誓将上雪列圣耻,坐法宫中朝四夷
出自唐代钱起的《送僧归日本》:浮天沧海远,去世法舟轻
出自唐代柳宗元的《永州八记》:  今年九月二十八日,因坐法华西亭,望西山,始指异之